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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狐董字(2008)002号
一、 以后各级合作伙伴不再有“分站”的称谓,改为区域合作商。
1.合作费交纳的规定不变,即省级合作商交纳十万元/十年;市级合作商交纳五万元/十年;区县合作商二万元/十年。
2.合作费优惠政策:各级合作商一次性付清全款者,总部给予20%的优惠政策。
二、 总部为合作商成立分公司的考核标准:
1.时间:新合作商自确立之日起五个月内;老合作商自2008年1月1日起五个月内。
2.业绩要求:销售业绩达到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
其中互动商家的销售业绩不低于一万元;
推荐代理商业绩,各类收费会员销售业绩(含所推荐代理商产生的各类会员业绩),推荐合作商业绩等三项总业绩不低于二万元。
以上销售业绩一律按总部实收款项作为标准。
3.团队要求:合作商须有三至五人的运做团队。
4.办公场地要求:申请成为分公司的合作商须有三十平米以上的办公场地。
三、 分公司考核制度。
1.最低业绩标准:自分公司成立之日起,每月的销售业绩不得低于一万元。(销售业绩一律按总部实收款项作为标准。)
2.分公司基础工资,效益工资,补贴的制度:
A.分公司成立后,每月完成最低业绩标准的分公司,总部将根据当地工资水平,给予分公司负责人基础工资。
B.分公司销售业绩超出最低业绩标准的部分,总部以每超出一万元给予600元效益工资为递增的方式给予分公司拨付效益工资。
例如:基础工资600元/月
本月销售业绩三万元
那么,分公司负责人本月工资即是:基础工资600元+效益工资(600*2)共计1800元
本月销售业绩四万元
那么,分公司负责人本月工资即是:基础工资600元+效益工资(600*3)共计2400元
C.房租补贴:分公司每月完成二万元或以上业绩,总部给予分公司700元房租补贴;分公司每月完成三万元或以上业绩,总部给予分公司900元房租补贴;分公司每月完成四万元或以上业绩,总部给予分公司1200元房租补贴。
2.分公司奖励制度
A.按分公司当月销售流水的不同比例,(按总部规定全国统一会员价的55% 60% 65%的比例)给予分公司发放奖金,此奖金可用于分公司的一切费用支出。
B.服务奖金,分公司有义务服务好本区域内的分公司,合作商和代理商,总部给予本区域内有效会员及广告收入总体业绩5%的服务奖金。
3.分公司处罚制度
A.自分公司成立后,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最低业绩标准者,总部给予书面警告通知并从第四月暂停基础工资的发放,五个月累计达到五万元的最低销售业绩再补回第四,第五个月的基础工资。
B.自分公司成立后,连续五个月未达到最低业绩标准者,总部取消该分公司负责人经营权,该分公司负责人由总部另行指定人选。
4.分公司服务考核制度
分公司有义务服务好本区域内的分公司,合作商和代理商以及终端客户。
一个月内,总部接到三个单位对某分公司的投诉,经查属实,总部对该分公司给予书面警告通知,该分公司必须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并取消当月负责人的基础工资;一个月内,总部接到某分公司区域内的分公司和合作商对其投诉,经查属实,总部取消该分公司5%的服务奖金。
5.分公司经营状况月报制度
为确保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分公司必须接受总部的统一管理。
分公司须每月25日前向总部提交下月运营计划;次月五日前提交上月运营计划执行情况和结果,月计划和月总结必须明细到每周的经营计划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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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狐董字(2008)003号
总部在2008年的每个季度和2008年全年度通过大区评比和全国评比的方式,将对取得优异业绩,为行业大黄页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合作商和代理商给予高度认可和奖励。
具体考评对象是所有合作商和代理商。
考评方式:大区考评和全国考评。
考评时间:2008年的每个季度和2008年全年度。
具体考评如下:
一、大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1.针对目前七个大区所辖的合作商和代理商进行考评。
2.在某大区每季度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两个金牌会员。即七个大区各一名。
3.在某大区2008年度内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并享受新马泰5日游。即7人享受现金奖的同时可获得出国旅游的机会。
4.在某大区2008年度内业绩第二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
5.在某大区2008年度内业绩第三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3000元。
二、全国季度考评
1.在全国范围内,每个季度开发互动商家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总部奖励两个钻石会员。
2.在全国范围内,每个季度开发各类有效会员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总部奖励两个钻石会员。
3.在全国范围内,每个季度代理商建设及代理商产生的业绩之总和第一名的合作商,总部奖励两个钻石会员。
4.在全国范围内,每个季度合作商建设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总部奖励两个钻石会员。
三、 全国年度考评
1, 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会员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10000元,并享受新马泰5日游。
2.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会员业绩第二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
3.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会员业绩第三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3000元。
4.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互动商家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10000元,并享受新马泰5日游。
5.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互动商家业绩第二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
6.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开发互动商家业绩第三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3000元。
7.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代理商建设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10000元,并享受新马泰5日游。
8.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代理商建设业绩第二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
9.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代理商建设业绩第三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3000元。
10.在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合作商建设业绩第一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10000元,并享受新、马、泰5日游。
11.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合作商建设业绩第二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5000元。
12.全国范围内,2008年度内合作商建设业绩第三名的合作商或代理商,总部奖励现金3000元。
四、凡是2008年度,获得大区及全国各奖项的合作商及代理商,均可参加总部举行的年度颁奖及庆典大会并领取相应奖金和奖杯。 备注:
(1) 新、马、泰5日游: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三个国家5日游。
(2) 代理商建设:帮助总部推荐并服务及指导代理商。
(3) 合作商建设:帮助总部推荐并服务及指导合作商。
(4) 合作商:已经和总部正式签约,为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地方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还未正式成为行业大黄页网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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